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东阳加油站项目备案的通知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
报来“关于安义东阳加油站项目备案的申请”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成品油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赣发改规划字【2781】号)的相关要求,予以备案。现将项目主要内容备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东阳加油站。
二、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3300平方米,罩棚面积208平方米,营业用房面积240平方米,储油罐4个(其中,汽油罐2个,柴油罐2个),储油罐总容积60立方米,加油机4台,加油枪8把。
四、建设地点:南昌市安义县东阳镇南安公路南侧。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建设期限:3个月。
请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我省的相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规划、土地、资金、环评、节能评估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和主要设备采购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江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组织实施。
本备案有效期两年,逾期未能建设,本备案事项自行失效,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备案。
2014年12月5日
抄送:市规划、国土、环保、安监、统计局、安义县发改委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