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资金:重点支持 11 个农业建设项目根据近期印发的 " 十四五 " 农业农村各专项建设规划部署,加快储备实施一批有利于稳经济、扩投资的重大项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印发通知,进一步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重点支持 11个农业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 设规划(2021-2030 年)》,支持建设一批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东北地区黑土地保护工程建设;支持大豆生产核心区和油料主产区将符合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立项要求的大豆等油料生产基地、大豆育制种基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水肥一体化、浅埋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夯实大豆油料综合生产能力。统筹支持糖料蔗、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和甘肃省张掖市制种基地建设,具体建设任务需单独列出。 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 依据《" 十四五 "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测试评价、 种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和制(繁)种基地等项目建设。 三、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依据《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 年)》,支持提升陆生和水生动物疫病、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外来入侵物种、农药安全风险等监测预警、应急防控能力,完善相关基础设施设备。其中,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在重庆市布局2个。 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依据《" 十四五 " 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项目实施限定在生猪存栏量 10 万头以上或猪当量 20 万头以上的符合条件 的县(区、市)。已实施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的县,不得重复申报项目。 五、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依据《" 十四五 " 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 项目实施限定在长江经济带中西部地区和黄河流域,并集中 用于流域水环境敏感区域。项目县(市、区)要按照 " 整县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治理 " 的思路,因地制宜开展农田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县不得重复储备。 六、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 依据《长江生物 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围绕全面提升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重点支持建设部属大型渔政执法船、渔政执法监管信息化系统平台、水生生物资源及栖息地监测体系," 一江两湖七河 " 禁捕退捕重点县(市、区)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监控等装备平台建设。 七、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 依据《" 十四五 " 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农业重大科学研究设施、国际农业联合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区域共性技术公共研发中心、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农业科研试验基地。 八、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数字农业建设项目。依据《" 十 四五 " 数字农业建设规划》和 2023 年项目储备、申报有关要求,重点支持建设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国家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等。 九、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结合推动农垦改革,支持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农垦总局所属农场场部和居民聚居区,开展生活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厕所治理、供热、公共道路等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十、天然橡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 十四五 " 天 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在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内,以固有农场胶园、特种胶因为主,实施生产基地提升、初加工和产地仓储能力建设、产业链重点支撑工程建设等。统筹支持生产稳定、管理规范的民营胶园实施胶园生产基地建设。 十一、部门自身条件能力建设项目 依据 " 十四五 " 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条件能力建设规划等,重点支持部直属单位加强农业科研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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